关于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律师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律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侦查阶段,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都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辩护律师还可以会见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做些什么工作?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还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总的来说,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向其了解下列情况以便于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辩护: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量刑情节等等 此外,辩护律师会见时也要做好下列工作: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刑事诉讼程序; (2)告知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 (3)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行使方式及放弃权利和违反法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不止是侦查阶段,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律师基于案件情况需要,都可以安排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相关内容:批捕后律师不能会见吗?一、批捕后律师不能会见吗? 批捕后律师是可以会见的,但是必须要持相关的证件才可以进行办理;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基本上就意味着证据齐全了,只要在审理期间证据合理、合法,那么就可以进行公诉,在这期间如果请律师的话一般会对当事人的帮助很大。逮捕后侦查阶段律师没有规定一般多久见一次嫌疑犯,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工作证和专用介绍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这是法律规定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依据,至于多久会见一次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根据案情需要和律师的申请等决定。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但是如果律师要会见犯罪人员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会见的过程中律师一定要合理、合法的为当事人提供帮助,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