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墨西哥毒枭敢到中国吗 2、我想举报外国人在中国从事贩毒应该在什么部门举报? 3、一个缅甸佤邦人跑来中国贩卖毒品,被中国警方抓住,该如何处置?是交由他们国家处置,还是按照我国的法律 4、法律:吸毒会**吗?贩毒无论如何都**吗?外国人在中国贩毒会判**吗? 5、如何评价毒贩刘招华? 6、你知道外国人在中国因为触犯法律被判处**的案例吗? 墨西哥毒枭敢到中国吗 首先说他们不会来, 毒品是大家都不愿提及的话题,在中国的近代史上不知道有多少家庭毁在了毒品手里,为了不让历史重演,中国对毒品的把控是相当严格的,无论是谁只要敢在中国贩毒都没有好下场,因此很多人网友戏称,全世界最危险的职业就是来中国贩毒!虽然世界人民都知道毒品是害人的东西很少有国家能和中国一样禁毒的态度这么坚决,很多国家毒贩甚至猖狂到和政府和警察对抗,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墨西哥! 说起墨西哥经常看新闻的应该都很知道,这个国家是美国最讨厌的邻居,为什么说这个国家是美国最讨厌的国家呢?那是因为美国的毒品有一半以上都是墨西哥走私的过去的!墨西哥的毒品到底有多泛滥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其他国家无论怎么说毒贩永远“干不过”警察,但是在墨西哥一切都反过来了!墨西哥毒品罪泛滥的地方八岁孩童都在吸食毒品,很多人都说难道警察都不带管的吗?警察当然想管但也得管得了啊,在墨西哥警察最害怕的就是“查毒贩”,每次出动墨西哥警察都要死上好多!那墨西哥人民就不知道反抗吗?任由毒品毒害?墨西哥毒贩之所以这么猖狂是因为很多墨西哥人民都吸毒,有那么多瘾君子支持墨西哥毒贩又怎么会不嚣张呢? 在墨西哥最危险的事就是和毒贩作对,之前有一个市长在上任的时候说一定要和毒贩斗争到底,结果第二天直接惨死在了街头,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在墨西哥类似这样的案件真的是数不胜数,因此现在的墨西哥真的是毒品的天下! 有网友很好奇,如果墨西哥毒贩遇到中国警察会是什么后果呢?针对这一个问题网友的回答真是出奇的一致,无论是中国网友还是外国网友都说毫无疑如果墨西哥毒贩遇到中国警察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被中国警察收拾的服服帖帖!中国虽然是一个禁毒大国,但还是有很多不怕死的在中国贩卖毒品,甚至还有外国人大老远的来中国贩毒!本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是很欢迎外国人的,但是对于这些来中国贩毒的外国人中国警察回应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子弹”! 墨西哥的毒贩再怎么猖狂只要遭遇了中国警察那只能乖乖就范,说到底,墨西哥毒贩这么猖狂还是管制力度不够啊 我想举报外国人在中国从事贩毒应该在什么部门举报? 应当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刑法》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一个缅甸佤邦人跑来中国贩卖毒品,被中国警方抓住,该如何处置?是交由他们国家处置,还是按照我国的法律 这种情况中国法律是有管辖权的,属于属地管辖权的情形,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此外,毒品犯罪属于国际性犯罪,属于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根据普遍管辖权,中国也是有管辖权的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关于引渡】 引渡的定义一般为:一国应外国的请求,将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可以提出引渡请求的主体有:罪犯国籍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受害国。 罪犯国籍国即缅甸是可以提出引渡请求的,但是需要中国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法律:吸毒会**吗?贩毒无论如何都**吗?外国人在中国贩毒会判**吗?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没有规定吸毒是犯罪,吸毒就不会定罪判刑,更不会判**。贩毒是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与中国人一样,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第三百四十六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如何评价毒贩刘招华? 毒贩刘招华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的毒品只卖给外国人,不卖给中国人。 许多人因为看了这个采访片段,竟大夸其有所谓的“民族气节”,甚至还有人当发现此人不仅是“化学天才”,还曾经见义勇为,而且还是一方企业家时,立即便“粉”上了此人,还不惜为此人洗白。 要知道,无论此人多聪明,无论此人做过什么见义勇为的事情,无论此人说得多好听,当此人踏上贩毒的这一条不归路后,此人注定是黑的,无论如何洗,也洗不白。 希望大家都能擦亮眼睛,不要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蒙蔽,他说得好听,说什么毒品不卖给中国人,只卖给外国人,还扯上**战争,但实际情况如何,谁能知晓?他作为一介毒贩,铤而走险,为的是什么?不过金钱利益。现在他说自己凭着满腔“民族气节”只对外国人贩毒,不顾利益如何,你信吗?我想他自己都不信。 要记住,任何毒贩都不值得同情! 题目问如何评价? 那便用四个大字来评价! 祸国殃民! 其制造贩卖毒品,让无数人染上毒瘾,破坏了一个又一个家庭,破坏了无数人的人生,让无数人的父母、妻儿终日以泪洗面。 其制造贩卖毒品,让无数缉毒警察为保护群众免受毒品危害,处于危险当中与毒贩斗智斗勇,而这无数的缉毒警察背后也有着一个又一个的家庭。缉毒警察于我们普通群众而言是英雄、是保护神;而于他们的家人而言,却是终日需要担心的对象,每一次相聚都格外珍惜,每次离别都格外痛心。 刘招华被捕后,仍然不知悔改,仍然沾沾自喜,卖弄自己的所谓“智慧”,所谓“民族气节”,这种人虽百死不能赎其罪! 你知道外国人在中国因为触犯法律被判处**的案例吗? 外国人在中国触犯法律,同样要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是属于属地管辖权,跟他是不是外国人没有关系。因为我们的法律只对于外交使馆的成员不由于个人原因所导致的触犯法律,存在外交豁免权,其他的成员没有用。 外交使馆成员是存在外交豁免权的,他们触犯了相应的法律的情况下,是要移交他们当地的机关当地的政府去处理的,但是这个仅限于他们非个人原因所引起的。就比如说他们在驻帝国是不允许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他们如果私自从事这种活动,所触犯法律被提**讼,在不属于外交豁免权保护范围之内,同样要受到处理,可能说外交使馆成员身份比较特殊,双方政府会去交涉这个问题,但除此之外都不行。 前一阵子不就有一个外国友人,当然是打着引号的在境内实行贩卖d品活动,达到判**的标准,所以人民**认为量刑适当罪刑相适应处以**。当然他们的政府也提出了**,认为不应该处以这样的严重的惩罚,但是这种行为在我们国奶是绝对不允许的,无论他是不是外国人都不允许,所以他们的**是没有作用的。只要在我们国内就必须得先接受我们国内的惩罚,只是说他们判不判那是他们回国之后的事情,当然这个人也没有机会回去了。 现在已经不存在所谓的单方面外交豁免权了,不存在外国人员在我们国内就可以免于处罚,不被判刑这样的案例,我们不否认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些地方存在这样的外国友人优先的某些政策,但我们相信未来随着综合国力的逐渐强大,随着某些观念的普及,我们中央一视同仁也应该一视同仁。 以上就是关于在中国卖毒的外国人和卖毒给外国人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